公司顺利通过河南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复查
2011.07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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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8日,洛阳市瀍河区宣传部副部长杨克霞和原文明办主任李青山对公司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创建工作进行复查。公司顺利通过河南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创建工作复查。
自2007年2月取得河南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以来,公司党委认真学习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创建工作全局,按照构建和谐企业、和谐社会的要求,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任务,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,企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,全体职工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,公司知名度、美誉度大幅度提升,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稳定、和谐、文明的良好氛围。
按照河南省《省级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年届期满五年后须重新申报。今年的省级文明单位复查,既是对公司四年来巩固文明创建工作的一次检查,也是四年来公司在基地建设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次展示,更是对公司四年来各项工作的一次大检阅,将为明年的重新申报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复查现场,复查组根据“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现场评分表”的要求,通过查阅公司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资料、实地考查,现场询问等方式,对公司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很高评价,顺利通过复查。(刘苏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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